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全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学在先、做在前,深刻领会把握两项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内容要求,充分运用两项法规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真正把纪律挺起来、规矩立起来。
两项法规划出了“两条标线”
《准则》树起了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道德高线。开篇即提出“四个必须”原则要求,彰显了我们党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和建设廉洁政治的鲜明立场,具有思想激励和导向作用。提出的“八条规范”,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和廉洁自律提供了具体清晰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是党员干部的行为道德高线。《准则》必将成为衡量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和思想道德水平,考量党建工作状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
《条例》划清了只要逾越就须惩处的纪律底线。这条底线充实了很多新内容,吸纳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最新经验和成果,直指现阶段管党治党特别是纪律规矩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条底线是刚性的,六大纪律编织成严密的“纪律网”,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制力,实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让全体党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这条底线更是“带电”的。关于纪律处分实体内容的85条是“硬杠杠”,一旦违背就要受到惩处。特别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将十八大以来在组织纪律、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等方面的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成为全天候通电、不可碰触的底线。
两项法规实现了“三个统一”
理论与实践的统一。两项法规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吸纳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成果,进一步深化了党对新形势下治党规律、执政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实现了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
继承与发展的统一。两项法规联系历史,把握当下,充分汲取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和党的建设历史经验,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管党治党思想体系一脉相承,契合了社会发展和时代变迁的新形势新任务,为更好地应对“四大风险”和“四大考验”,从制度上奠定了坚实基础。
个体与系统的统一。两项法规坚持问题导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同时,又与其他法规制度呼应协调,完善了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促进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两项法规贯彻执行要做到“三个从严”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梅州纪检监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从严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常态长效工作,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
构建无缝网络,从严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瞪大眼睛发现和纠正问题,必须实现监督的全覆盖。梅州作为全省派驻、巡察、办案“三位一体”改革试点单位,撤销原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重新整合为10个单独派驻组和18个归口派驻组,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同时,将28个派驻纪检组划分为7个办案协作组,增强办案整体合力。通过“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构建对市直152个副处以上单位“无缝隙”的监督网络,开启全天候“探照灯”,使隐身“四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腐败问题无处藏身。近期市纪委围绕主体责任落实、遵守纪律规矩和学习贯彻两项法规等情况,开展对市直单位巡查监督,共发现问题线索90条。对公车管理不规范、工作纪律松弛等59个一般性、苗头性问题,责成限期整改;对涉嫌违规收费、违规发放补助等11条问题线索,按程序核查处理;对涉嫌违纪的20条问题线索作为重要线索处置,真正体现从严监督。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从严执纪。以两项法规为依据,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深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线索集中排查工作,结合山区特点,加大对涉农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突出查办振兴发展重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社会民生事业领域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为梅州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进一步严明政策界限,注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加强区分运用的调查研究,促进精准查处。落实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制度,做到抓早抓小、一寸不让,充分体现“挺纪在前、纪严于法”,努力避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情况的发生。
维护两项法规权威,从严问责。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必须强化责任担当,防止“破窗效应”,对违反两项法规的行为动辄则咎,真正扎紧法规制度的“篱笆”。要严格执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加强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对“有责不担”、“担责不力”行为,该打的“板子”要狠狠打下去,真正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今年梅州对4个单位领导班子和50名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促进了“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今后,要在继续抓好巡回宣讲、专题解读、知识竞赛、心得交流的同时,严格督查问责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两项法规情况,防止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等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让两项法规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