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坚定的决心勇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管党治党提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贯彻中央要求,广东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51194件,超过前10年立案数总和;查处地厅级干部470人,是前10年的1.6倍,位居全国前列。
“反腐败工作成绩的取得与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密不可分。”广东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年多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广东根据中央的部署,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截至目前,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部署的40项任务已基本完成。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赵杨 黄祖健 通讯员 粤纪宣
纪检监察机关全力“三转”
监督执纪人员占比超七成
实事求是地讲,长期以来,随着工作领域的拓展,纪检监察机关也干了部分分外的事,揽了不少不该揽的事。中纪委曾发文批评称,职责不清、工作发散,就会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造成越位、缺位、错位,要求纪律检查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全面提高履职能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下,如果不‘三转’,纪检监察机关很难履行好自己的责任。”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从形势来看,近几年,广东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数一直处于全国前列,但与此同时,广东的信访量也不小,只有加快“三转”步伐,更加聚焦主业,才能完成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
深化“三转”,聚焦主业,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该瘦身的瘦身,该增肥的增肥。瘦身瘦的是业务外工作,增肥增的是主责主业。
2014年6月,省纪委机关完成了两轮内设机构调整,纪检监察室从原来的4个增至8个,直接从事监督执纪的人员占比达到70%。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也由原来的213个减少到12个。
省纪委在完成机关“三定”和内设机构优化重组的基础上,推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调整内设机构。调整后,各市纪委执纪监督力量增至机关总编制的70%以上,地级以上市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分别由原来的平均146个减至12个。县级纪委平均设置监督执纪机构7个,占内设机构总数73%,监督执纪人员比例达70%以上,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平均105个减至17个,主责主业更加突出。
与此同时,为保证“三转”和各项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广东省纪委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明确责任清单。2014年12月3日,广东省纪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着力构建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和程序规范的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