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会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永和主持,并结合自己对《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思考,从不同角度,深刻剖析党内新修订的两项法规的特点与亮点,组织大家认真学习新《准则》和《条例》的具体内容。据了解,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对旧的两大法规进行了大幅修改。新《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将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概括为“四个必须”“八个规范”;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会议要求,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更应先学一步、深刻领会,尽快熟练掌握制度规定,做学习贯彻、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的表率,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会上还组织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