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平远县纪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人,分2次通报2起5人。
据了解,该县纪委加强对乡镇纪委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的督促指导,实行限期办结制和反馈制度,确保群众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结合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由县纪委班子成员带队进村入户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乡镇纪委进行调查核实。加强交办问题线索的督办,对交办问题线索不查处、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约谈乡镇纪委书记,直至约谈党委书记。
该县纪委完善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办案机制和信息互通机制,注重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线索资源共享。建立由县纪委统一组织协调,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镇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成立4个督导组,分片负责,通过查看台帐等方式,了解各镇线索排查活动开展情况,并将督查发现的问题通报各镇,督促镇党委、纪委落实责任。
该县纪委聚焦群众利益,突出惠农资金、扶贫、村干部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对象,针对漠视群众疾苦、生硬冷漠、失职渎职等突出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同时,把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进行公开通报曝光。择取该县查处的四名村干部违规领取集体种粮直补款问题制作警示教育片组织集中观看,强化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和震慑功能,提醒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防微杜渐,始终绷紧纪律之弦。(转载于南粤清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