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上午,我县召开2016年度县直单位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大会,由“两代表一委员”,部分工商企业代表组成的评议团成员,对全县105个县直单位及省市属驻平单位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机关形象等四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据了解,近年来,县委县政府一直重视机关作风建设,把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县直单位社会公众满意度逐年上升,2009年,社会公众平均满意度为94.99%,至2015年,社会公众平均满意度上升了4.5个百分点,达99.49%。此次测评共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4个标准,力争通过开展评议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以社会公众的满意度促进机关单位和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效能意识。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徐万宝在会上指出,开展县直单位公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主要是为了突出机关作风建设“创一流业绩、让人民满意”的工作导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以评促改,希望参与测评的工商企业代表和“两代表一委员”深刻理解、充分认识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消除厌倦心理,克服畏难情绪,热情参与,乐于监督、继续为我县的发展尽一份心、出一份力,并本着对事业、对单位负责的态度,在履行职责、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机关形象四方面,对每一个单位进行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评价。同时,各单位要以这次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为契机,通过边评边改,以评促改,强化责任意识,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推进单位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