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7年来,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在市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把巡察监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努力为全县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高质量完成了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的任务。在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圆满收官之际,本文旨在总结本届县委巡察工作取得的一些成绩,以更加坚实的脚步迈向新征程。
(图为平远县委巡察办揭牌仪式现场)
四年来,县委共召开21次县委常委会、3次巡视巡察整改推进会、13次“五人小组”会议、31次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本县巡察工作和听取巡察情况综合汇报,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功能,做到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截至目前,十三届县委已开展十一轮常规巡察和六轮县级交叉巡察,对12个乡镇、59个县直单位和143个村(社区)进行了“政治体检”,完成了20个省定贫困村和7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回头看”工作,常规巡察和对村巡察覆盖率均达100%,如期完成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任务。
围绕“三个聚焦”,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能力欠缺等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领域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通过巡察,共发现问题3105个,移交问题线索291条,立案96宗96人,党纪政务处分89人,诫勉和谈话提醒7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37宗37人(“一把手”20人),一般干部21宗21人,村(社区)干部38宗3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充分发挥了巡察震慑作用,维护了巡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突出巡察监督延伸,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按照“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工作要求,抓紧抓实抓严开展对村巡察工作。通过对村巡察共发现问题1234个,移交问题线索135件,立案38宗3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35人,提醒谈话3人。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各镇村实际情况,将全县143个村(居)划分为重点难点村28个、问题一般村42个和问题较少村73个,针对各类村(居)的特点,通过巡镇带村、直接巡村、交叉巡察、机动巡察等方式,每年有针对性制定对村巡察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安排,将监督“探照灯”照进村(社区)。
突出巡察整改成效,深化巡察成果运用
坚持“以巡促改”的巡察工作理念,四年来巡察发现问题3105个,已整改完成2986个,整改完成率96.2%,推动各单位建立健全775项制度。同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紧紧抓住“一把手”是否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约谈单位“一把手”,县党政分管领导先后对62个被巡察单位“一把手”开展了约谈工作,其中谈话提醒33人、警示谈话9人、诫勉谈话3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巡察整改先后解决了仁居镇15户群众土地纠纷问题,中行镇圩镇和仲石村共800多户3200多人的饮水困难问题,以及中行村7个村民小组农网改造的历史遗留问题,以整改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切实解决群众痛点难点和历史遗留问题。

(图为县委巡察组在查阅被巡察单位台账资料)
突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在全市率先组建成立4个定编定职的巡察组,任命正、副组长8名,先后抽调85名熟悉党务、财务、审计、项目管理的优秀年轻干部参加县委各轮巡察。在“系统学、深入学”上下功夫,以上级指导部门编印的汇编资料和视频学习资料为载体,不断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巡察业务本领。四年来,我县未发生巡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九条禁令”和省委巡视工作“五不”规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决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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