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纠“四风”,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完善制度,严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年共收到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及购房、购车等报告162份,退回不规范报告24份,有效强化了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积极开展科级党政正职述责述廉活动,组织19名镇级和县直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对4名评议排名靠后的同志谈话提醒,切实推动“一把手”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扎实开展党内谈话工作,抓早抓小,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谈话提醒2047人次,提醒内容计3115项;县纪委监委开展领导干部换届前廉政谈话61人次,更新12个镇、72个县直单位的领导班子廉政活页夹,约谈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29人次,提醒谈话57人次,进一步强化对“关键少数”的抓早抓小和廉洁廉政教育。
扩大宣传,抓好纪律教育。狠抓本土传统廉洁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利用,打造推广好南台清风园、县家训家风教育基地、韩元勋故居(平远县廉政教育广场)等廉洁文化宣教基地,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守纪律铸忠魂”主题,把纪律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办好全县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依托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在重大节假日适时提醒全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过佳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监督举报节假日期间违反“四风”的问题。
抓好督查,着力发现问题。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聚焦疫情防控、疫苗接种、森林防火、收受“红包”礼金、违规吃喝、违规使用公车、“庸懒散奢”等突出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共开展明查暗访30次,以暗访促规范。抓好会风会纪督查,以全县重要工作会议、重要学习会为重点,全年共组织会风督查10次,对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不按要求着装等会风问题,抄录名单向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镇纪委发出整改通知6份,涉及14人,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强化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加大对违规用车的暗访查处力度。
强化监督,加强案件查处。落实换届纪律“十个严禁”要求,会同县委换届办成立4个专项监督工作组,对全县12个镇143个村(社区)“两委”换届情况精准监督,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关。查纠整治公务接待“吃公函”问题,要求各单位全面深入自查清理,并通过查阅账目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单位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健全细化相关制度,规范进行公务接待。2021年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3件103人,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诫勉处理1人。坚持以案明纪,强化警示作用,在国庆节前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2起2人,形成有效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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