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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2022-07-28   来源:    点击:344

日前,我县召开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反馈会,县委巡察组分别向8个单位党组织和6个村级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于2022年3月启动至6月结束。三个巡察组分别对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等6个县直单位党组织,石正镇党委及三个村级党组织、仁居镇党委及三个村级党组织开展了政治巡察。


 

县委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巡视、巡察工作要求,重点围绕“三个聚焦”和“一个加强”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开展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深入了解情况等方式,精准发现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顺利完成了十四届县委首轮巡察任务。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如实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巡察组指出,这次被巡察的8个单位党组织普遍存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对上一轮巡察、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其中固定资产、单位食堂、公车管理、工程建设和工会费使用等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6个村级党组织存在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不及时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不力,以案明纪、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等问题。针对这些巡察发现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提出的问题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扎实的工作作风,采取有力措施,迅速组织开展问题整改落实。

 

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传达了县委书记廖茂忠对被巡察单位提出的三点要求:一是要压实主体责任。被巡察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将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体现在关键环节上;二是要加强贯通联动。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县委巡察办要通力合作,增强监督合力,强化整改日常监督,加大对整改不力的追责力度;三是要加强成果运用。要把巡察发现问题以及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的重要参考。同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不断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切实抓好巡察整改的行动落实;二是要注重成果运用,明确整改方向。要综合运用巡察成果,落实巡察整改“四个融入”要求,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三是要紧扣时间节点,落实整改要求。要严格按照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应改尽改,真改实改。此外,在巡察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被巡察单位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单位进行处置。

 

徐万宝、郭育春、曾小芬、李万年等县领导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等参加了以上巡察反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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