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你的位置: 首页 > 本地动态 > 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情况
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情况
2023-08-10   来源:    点击:608

近日,我县召开了十四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3个县委巡察组向县卫健局、县司法局等9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现将巡察组反馈的主要问题公布如下:

一、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到位;县域医共体推进不够有力;医养结合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医疗卫生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对基层财务监督指导不力,部分下属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建设不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有差距;干部人才储备不足;卫健系统人才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二、县卫生监督所

学习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差距;监督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对镇级生活饮用水监督力度不足;二次供水监督次数少频率低,覆盖不全面;监督整改跟进不足;打击非法行医力度不足;议事决策不规范;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制度建设不健全;用制度管人管事有差距;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违规增设科室及任职;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三、县中医医院党委

政治站位不高,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不到位;加强党的领导有差距,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规范;县域医共体建设形式化,没有发挥龙头作用;医院发展内生动力不足,高质量发展差距大;绩效考核问题干部职工矛盾较大;心系群众、为民服务意识存在差距;设备闲置,资产浪费较为突出;机构设置虚化,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大规模大范围使用现金支出;费用报销审核不严格;违规开展诊疗项目,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医疗乱象”长期存在;队伍建设滞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规范,干部管理不到位;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四、县妇幼保健院

未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卫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织领导作用有待加强,“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不规范、走过场;发展思路匮乏,医院经营每况愈下;卫生监督整改不到位;信息化建设滞后,高质量发展受限;责任担当意识弱化,医技能力有待提高,医疗管理存在漏洞;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没有扎实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宽松散,信访投诉时有发生;财务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未入账;医疗设备、耗材采购存在廉政风险;“新中心”装修工程项目(EPC总承包)建设滞后,管理混乱;工程建设监管缺失,工程款拨付不规范;违规聘请无资质工程管理人员;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有偏差;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五、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不到位;党的领导作用有待加强,议事制度不够完善;制度建设严重缺失;防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要性认识不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不到位;对疾控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深入;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差旅费补助不规范,误餐费用报销频繁;设备采购不严不实,存在较大廉政风险;疫苗采购不规范,存在安全和廉政隐患;党内生活不严肃;党建问题比较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发展党员资料审核不重视;违规增设科室并任职,事业工人或临聘人员担任科室负责人;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六、县司法局党组

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法治政府建设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不健全;刑满释放人员管控工作不到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会议费开支不规范、差旅费报销不规范、违规发放津补贴、公务接待无公函;机关管理制度不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深刻;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七、县总工会党组

传达学习上级工会文件精神不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工人文化宫职能发挥不充分;困难职工帮扶材料把关不严;干部职工日常管理不严格;财务制度管理不严;党建工作落实不够有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八、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平远县委员会

县青少年活动中心阵地建设缺失;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不到位;挂职副书记履职不到位;制度建设滞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队伍建设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九、县妇女联合会党组

县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形同虚设,开展“关爱女童 护苗成长”工作不到位;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公务接待费科目错列、现金支出额度超出规定标准、报账凭证不完善;机关管理制度不健全;民主生活会落实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上一篇: 数读2023年1至7月平远纪检监察工作
下一篇: 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完成进驻
平远县纪委监委 版权所有 地址:平远县委大院 联系电话:0753-8823208
粤ICP备20201207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