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群众上山祭祀等活动极易引发山火,严密防控野外火源至关重要。为严肃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压实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一起森林防灭火失职失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2021年2月17日10时30分和11时,平远县长田镇高南村、热柘镇热水村分别发生森林火灾。经查,上述镇、村存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巡查密度不够,在重要路口和火灾隐患点未设立临时检查站,对野外火源管控存在漏洞,未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近日,长田镇党委书记、镇长,热柘镇镇长受到谈话提醒;长田镇党委副书记、镇党委委员、镇林业组负责人、镇水务所负责人、高南村村委委员、村委挂片组长,热柘镇党委委员、镇挂村领导、镇林业组负责人、镇挂村组长受到批评教育;高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热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热水村委委员被诫勉;护林员被辞退。
全县各镇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 严防死守,坚决遏制发生森林火灾;各镇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加强对各镇各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防控不到位,导致发生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