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平远县委批准,平远县纪委监委对平远县科工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远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远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申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吴远平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平远县委、梅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梅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吴远平开除党籍处分;由平远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平远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