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监察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军要求建设强大人民军队的新举措。
《条例》是我军军事训练监察领域的第一部法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着眼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严格落实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个党建军治军的基本方略,牢固确立战斗力这个唯一的根本的标准,聚焦备战打仗,健全军事训练监察组织体系,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坚决纠治与实战要求不符的刚性措施,建立了军事训练领域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制度规矩,对新形势下巩固军事训练战略地位、加强军事训练管理、促进军事训练落实、深化实战化军事训练,全面提高新时代备战打仗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习主席指出,要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努力实现“三个根本性转变”:即从单纯依靠行政命令的做法向依法行政的根本性转变,从单纯靠习惯和经验开展工作的方式向依靠法规和制度开展工作的根本性转变,从突击式、运动式抓工作的方式向按条令条例办事的根本性转变。这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军的根本路径和紧迫课题。
必须紧跟习主席思想步伐,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强军思想。“全面从严”必须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一是全面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贯彻全面从严治军要求,适应时代之变、改革之变、战争之变。二是立起法规制度权威。立好规矩更要守好规矩,决不能让法规制度成为“稻草人”,决不允许搞变通、打折扣。同时也不允许搞各种“土政策”“土规定”。三是强化违纪违法惩戒。要让制度和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等,对明知故犯、阳奉阴违的追究责任,对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