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县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至8月,梅州市县级交叉巡察第二组和县委巡察组分别对县委宣传部、县委办系统、县政府办系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委党史研究室、八尺镇党委、泗水镇党委等8个单位党组织和泗水镇辖区7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主要围绕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对巡视巡察整改等情况进行巡察监督。2020年9月上旬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反馈。现将巡察反馈的问题通报如下。
县委宣传部: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氛围不浓;对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监督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部分班子学习心得体会抄袭雷同,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党内谈话工作走过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违规发放津补贴,宣讲团授课费发放不规范,公务接待陪餐人数和餐费超标;未按规定设立工会会计账目。
八尺镇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酒业特色小镇推广力度不够,酒业协会作用未充分体现;落实惠民政策执行有偏差,对危改资金等申报材料把关不严;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未凸显,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决议,意识形态工作涉密文件未按照保密要求作保密处理;干部任用考察不严谨;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加强,公务接待不规范现象比较突出;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存在以车辆补助、春节慰问金、特殊岗位津贴等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的情况;拨付工程款等大额资金不规范,频繁使用“白条”单据支付;镇派出所实行报账制后重复在镇政府报账。
县委办系统党组织:党的政治建设弱化,“四个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态度不够坚决;“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记录不规范、不严谨;党组织建设质量不高,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不深入,党内谈话开展不规范,谈话内容基本雷同;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违规发放司机下乡误餐补助;县机关事务中心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违规购买土特产。
县政府办系统党组:担当履职不到位,在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推动县城规划建设工作上缺乏敢打敢拼、攻坚克难的精气神;“文山会海”问题仍然突出;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党组或班子会研究讨论;推进主题教育不扎实,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的情况;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内谈话工作开展不到位;违规发放节假日值班补助;公务用车管理混乱,存在违规租赁车辆现象,对小车班司机疏于管理;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存在大额现金支付、政府采购不规范、票据报销佐证材料不足等问题。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政治意识有待增强,对事关平远社会经济发展方向、战略性的项目研究少,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理论学习不深不透,对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工作重视不够;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多年未听取研究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够,党内谈话工作不规范;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不严,对违规收费监督不到位,对投资项目审批上把关不严格,存在被问责风险;安全意识不重视强,粮库值守存在安全隐患,对下属企业离岗分流人员监管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治意识有待增强,领导班子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规范;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针对性不强,学习效果不突显,对意识形态工作缺乏部署;履职尽责不够到位,对全县各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三定”执行情况未进行跟踪评估;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深度不足,改革推进速度较慢;党廉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违规发放节日值班补助,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私车公用”行车安全隐患现象。
县委党史研究室: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多年来未有班子会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缺少专门研究;思想建设重视不够,未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党史研究专业人员力量较为薄弱,在撰写编印党史书籍中,过度依赖聘请第三方,推动提升自身干部党史业务水平工作有差距;攻坚克难精神不足,重要党史编研任务完成时间一推再推;存在“私车公用”行车安全隐患现象,执行工作餐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报销单据佐证材料不足等问题。
泗水镇党委:政治意识有待增强,传达最新上级会议精神不及时;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未对照巡察《问题清单》进行自查自纠,对养猪业整治不够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发展党员不规范;落实低保及精准扶贫工作不到位,对低保户缺乏动态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党内谈话工作不规范,以案治本、警示教育工作不扎实;“三资”管理、财务管理不规范,大部分村级工程未进行招投标,部分工程建设缺失材料凭证;违规发放津补贴。
泗水镇村级党组织:大部分村党支部执行议事制度不规范,重大工程、大额资金使用等未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部分村班子软弱涣散,未能发挥党员战斗堡垒作用;部分村监委对财务监督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好监督作用;乡村振兴存在短板,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历史遗留问题比较突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发展管理党员不严格,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不规范;对党员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不严不实,未能扎实深入开展以案治本警示教育工作;个别村两委干部存在慢作为现象,对部分低保户、五保户识别不精准;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项目未订立施工合同,缺失预算、验收等要素环节;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经费支出手续不完备,个别村的个人借款一直未收回;存在违规发放工作经费、补贴等问题。
另外,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