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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09-08   来源:    点击:330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节日病”,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现将近年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平远县中医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张龙套取公款用于送礼问题。
      张龙在担任平远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期间,于2020年至2022年,为了和主管部门相关领导搞好关系,要求县中医医院工作人员通过虚大开支的方式套取公款15400元人民币用于春节送礼。张龙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张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平远县河头镇双溪村村委会副主任林习远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送礼、聚餐和发放问题。
      平远县河头镇双溪村村委会副主任林习远,在任双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时,于2014年11月至2016年2月期间,采取虚假、虚增工程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共计53600元,并将其中约30000元购买茶油、鸡鸭等土特产作为礼品用于赠送乡贤;另外,还将套取的资金用于该村村干部聚餐费2000元及超过标准发放慰问村民和党员费用1600元。2021年12月,林习远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平远县东石镇麻塘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小洪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作餐费问题。
      平远县东石镇麻塘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林小洪,于2020年1月至12月,以办公电脑更换碳粉的名义,先后8次开具虚假的发票报账,套取村集体资金共3150元人民币用于支付麻塘村村委会无法在村账中正常列支的餐费。2022年6月,林小洪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通过虚大开支套取公款,用于送礼;有的利用职务之便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送礼、吃喝等;有的开具虚假发票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无法在村账中正常列支的费用。这些典型问题,反映出在当前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我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不知敬畏、顶风违纪,同时也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有的还在潜滋暗长,也充分证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任重道远。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时刻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要不断强化规矩意识,严守纪律底线,自觉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防线。各级党组织要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监督挺在前面,紧盯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现象,持续深化纠治“餐饮浪费、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四风”问题,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精准监督、创新监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持续释放纠“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我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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