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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0-10-08   来源:平远县纪委监委    点击:2,419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和省、市属驻平各单位:
    今年来,平远县纪委监委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发现和查处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着力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国庆、中秋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其中2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平远县融媒体中心专职司机林美生私车公养问题
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期间,县融媒体中心专职司机林美生利用专职驾驶单位公车的便利,使用公务加油卡前后共17次为其本人和其借用的他人的私家车加油,金额合计为3411.07元人民币,给单位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0年9月,林美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二、平远县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原工会主席)涂作才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涂作才在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工会主席期间,不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在未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的情况下,于2019年10月11日借开展敬老月活动的名义,从工会账户列支12300元人民币,给本局工会会员职工健在的70周岁以上亲属老人共41人发放慰问金,发放标准为每人300元人民币,单位相关工会会员职工共25人签名并代领取慰问金,总金额为12300元人民币,构成违规发放津补贴错误。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2020年9月,涂作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违纪款退缴至局工会账户。
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一些党员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放松要求,对作风建设的要求置若罔闻,也充分证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正“四风”任重道远。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于律己。
    国庆、中秋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主体责任,强化监管,层层传导压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狠刹奢侈浪费歪风,坚决遏制“节日腐败”。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切实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抵制歪风邪气、弘扬优良作风上发挥“头雁效应”,做到心有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明查暗访力度,严肃查处餐饮浪费、违规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对典型“四风”问题严肃倒查追责,为我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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