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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林业局职工凌发湘违纪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1-06-14 来源:平远县纪委监委 点击:
1,119
日前,平远县纪委监委对平远县林业局职工凌发湘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凌发湘在担任县林科所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套取公款用于公务接待、购买土特产和酒水等开支;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领取各项补贴、补助、奖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作虚假报账单据套取林业专项资金。
凌发湘同志身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凌发湘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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