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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召开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及“回头看”情况反馈会
2021-06-18   来源:掌上梅州 平远发布    点击:703

日前,平远县召开十三届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及巡察“回头看”情况反馈会。县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向13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对县人大机关党组、县政协机关、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等4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监督,并对东石镇党委延伸(白岭村、麻塘村)、县林业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直机关工委、县水务局、县民政局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

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巡察工作要求,重点围绕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和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等四个方面开展。在巡察“回头看”工作中,巡察组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的党组织是否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彻底到位;检查被巡察单位落实巡察整改内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完善制度等情况。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如实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巡察组指出,这次常规巡察的县直4个党组织主要存在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规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等问题;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支部建设不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作风建设不够严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公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本轮对9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回头看”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主要有: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不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仍有差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不健全;公车维护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同时,巡察中还发现一些新问题:制度化建设滞后,执行财务制度不够严格、固定资产管理缺失不规范、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专项经费申报拨付把关不够严等问题。针对这些巡察发现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巡察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提出的问题,照单全收,全力整改。

会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刻领会政治巡察的新精神、新要求,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严格按照政治巡察要求,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三是要坚持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同时,在反馈会上还着重强调了县委书记宋才华对本轮巡察工作提出的要求:一要全面总结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对一届任期内的巡察工作进行梳理评估,要持续健全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巡察工作科学化水平;二要全力推进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进“巡纪贯通”、“巡组联动”、“巡审结合”,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三要高质量抓好本轮巡察整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县委巡察办将按照县委要求对各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督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将严肃问责。此外,在巡察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被巡察单位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单位处置。凌声宏 、姚永波、徐万宝、林忠云等县领导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以上巡察反馈会。

编辑:廖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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